1、
呼和浩特消防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呼和浩特消防检测消防供水系统;
3、
呼和浩特消防检测室内消火栓系统;
4、呼和浩特消防检测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5、
呼和浩特消防检测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6、呼和浩特消防检测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7、
呼和浩特消防检测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1、变压器室;2、高(低)压配电装置;3、低压配电箱(盘);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5、电气照明装置;6、开关、插座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
呼和浩特消防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二、
呼和浩特消防检测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三、
呼和浩特消防检测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检测法规条文: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